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咨询服务责任落实制度


来源: 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一、首问责任制

(一)解释

1、首问责任制是针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对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评标过程中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

2、参与开评标人员咨询时,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被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3、首位首问责任人对参与开评标人员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或职权范围内的事情,都要给对方一个满意的答复。

4、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5.、将执行首问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内容

1、遇到参与开评标人员咨询时,不属于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范围内的业务,具有告知、引导、协助办理的责任义务,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

2、属于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范围内的业务。遇到参与开评标人员咨询时,解答要准确清楚,对把握不准或难以解答的问题,应当迅速了解和请示后予以答复。

3、不属于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职责范围的业务,要热情接待,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做好疏导服务工作。

4、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时间、姓名、联系电话、内容等登记在册,转相应负责人办理。

5.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来电人反映内容诉求,属于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耐心细致地解答;属于其他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

6、对于来投诉、举报的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地听取对方陈述,并做好记录。

7、对参与开评标人员的投诉、举报的问题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区内招标部门经手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当事人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对方满意。

8、首问责任人有下列情况者,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及纪律处分。

(1)对参与开评标人员态度生硬,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影响恶劣的。

(2)在洽谈过程中不能很好履职,引起参与开评标人员投诉或发生纠纷的。

(3)无正当理由,对参与开评标人员推诿或拒不接待的。

(4)对不属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说明、不移交,致使贻误办事时机后果严重的。

9、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职责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3)组织充分调查的结果。

二、一次性告知制

(一)工作人员对到净月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参与开评标人员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于预约场地所需程序、材料等内容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工作人员在向参与开评标人员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个性化服务。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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