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开河净月区段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雾开河净月区段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雾开河流经净月区玉潭镇丰产村范围内新建生态活性水岸工程1036m,河道清淤587m,临时道路1000m,围堰工程5565.68m3,绿化工程7714.85m2。
建设地点:雾开河上游(净月区段),包括三个村屯,解放屯、河东屯、大顶子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翔宇 0431-84534166
邮箱:28028743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1166135
邮箱:huanping1609@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公众意见表见公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附件2的链接:文件2-全本
(七)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