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友好河河道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来源:农业水利局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开展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友好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报告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详见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与建设单位或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索要或直接到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查阅。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农业水利发展局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联系电话:043185821136  联系人:单焱

电子邮箱:jyqhzb@163.com

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44134246  联系人:檀工

电子邮箱:139883699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工程沿线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关心工程实施的有关部门、企业团体、专家个人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公众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就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工程建设制约因素、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环境影响和对工程实施的态度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可通过填写下方链接的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打电话或直接到访等形式反馈给我们。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为期10个工作日。

 

附件1:环评公众意见表(1)

附件2:友好河治理项目征求意见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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