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净月高新区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机关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市直派驻机构: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净月高新区以案促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净月高新区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和营商环境建设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以案促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实现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12345+”制度为主线,以“以案促改”行动为抓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理顺行政执法有关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相关行为,进一步降低我区行政执法案件发生率和败诉率,减少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发生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
围绕我区近年来的行政败诉案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以及全市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结果,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中开展如下行动:
(一)开展“典型差案”整改问效行动
按照2020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长法办发〔2020〕19号)要求,长春市近期要对“典型差案”评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如通报中我区有败诉案件入选全市“典型差案”(全市评查结果出台后,届时下发。“典型差案”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自行组织专家在全市法院系统内的行政败诉案件中进行评选,非我区上报),涉案部门(单位)要围绕被通报的案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涉案部门(单位)要通过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切实达到以案促改目的。政策法规室将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根据涉案部门(单位)的剖析整改情况约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如我区相关区领导被市委约谈或入选案件给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较大社会影响,将启动有关追责程序。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
责任部门:入选全市“典型差案”的涉案部门(单位)
(二)开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动
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编制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方面的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一案三书”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要对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决定的案件,同步下发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不予、减轻或从轻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信用承诺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
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开展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提升行动
充分利用吉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主体统计、公示、查询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的动态管理;积极主动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执法人员身份符合执法岗位要求,坚决把不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根据上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情况,对未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持证上岗;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
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开展行政执法“三查”行动
开展年度检查:对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的合法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开展案件评查:聚焦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评查结果。
开展个案督查:对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政府通报或者群众反映举报的行政执法个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督查督办,切实纠正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
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镇街
(五)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源头治理行动
针对房屋征收中程序违法、补偿不合理等问题,规范执法程序和补偿裁量权。针对行政机关承诺不兑现、协议不履行等失信问题,列出全区失信问题清单,组织涉事部门(单位)开展集中整改。
牵头部门: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责任部门:房屋征收各办公室,失信问题涉事部门(单位)
(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行动
编制城市管理等领域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标准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明晰权责边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室、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七)开展行政执法信访积案清理行动
对全区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摸排,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对所确定的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要组织涉案部门(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结症,制定相关方案措施,集中解决一批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问题。
牵头部门: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涉案部门(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21日前)
制定并下发《净月高新区以案促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对需要完成的行动目标和内容等进行分解,明确时间节点。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30日)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行动,按时完成各阶段部署的行动任务。其中:
1.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涉及的各部门(单位)要在8月23日前,将本部门(单位)的“四张流程图”上报至政策法规室。
2.“一案三书”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不予、减轻或从轻处罚决定书)可继续沿用本部门、本单位正在使用的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信用承诺书,如本部门、本单位所在系统中的市级对口部门有统一模板的,于9月3日前将模板上报至政策法规室。
3.补偿裁量权清单,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要在8月23日前,将清单上报至政策法规室。
4.失信问题清单,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要在9月3日前,将全区失信问题清单、涉事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总结的文档上报至政策法规室。
5.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积案,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要在9月3日前,将上述信访积案清理化解情况总结的文档上报至政策法规室。
6.如有入选全市“典型差案”的,涉案部门(单位)要在8月23日前,将整改工作总结(包括案件简要情况、剖析原因情况、整改措施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上报至政策法规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本次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备齐、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待省、市抽查与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本次以案促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是贯彻省、市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政法系统清理整顿的效果延伸,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高度重视此次规范化建设,并将其纳入年底对开发区的地区绩效考核范畴,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次行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扎实推进,采取强有力举措,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接受监督举报
按照省、市要求,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次行动的一级主体,通过对外公开实施方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受理群众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检查考核
依法治省办和依法治市办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存在的敷衍、拖延、落实不力等行为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举报电话:84541881